:::

社工實習辦法

分享到Facebook(另開新視窗) 分享到Line(另開新視窗) 分享到微博(另開新視窗) 分享到微信(另開新視窗) 分享到twitter(另開新視窗)  

一、 目的:

提供實務實習機會,讓大專院校社工學系等相關科系在學學生瞭解社會福利組織應擔任之任務及角色,使在校學生了解本會服務對象群之社會工作實務,讓理論與實務能夠相印證,並培養該領域之實務人才。

 

二、對象:

(一)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系暨相關科系之三年級以上學生及社工學分班學生為主,已修畢社會工作概論、個案工作、社會團體工作等相關課程為優先。

(二)其他經本會認可同意者。

 

  • 申請程序:

(一)申請型式-學校具函申請並檢附下列資料

1. 學生申請表

2. 自傳

3. 實習計劃

簡易裝訂紙本一份與電子檔寄至本會(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25號4樓/

weichuan125@gmail.com)。

 (二)暑期實習:於每年4月15日前提出申請

 (三)期中實習:上學期實習於6月15日前提出申請、下學期實習於12月15  日前提出申請。

(四)實習面談通知:

本會接到相關申請資料後3個工作天內會主動聯繫實習生預約面談時間。

(五)結果通知:

面談後3個工作日內通知實習錄取與否,以符合實習生與機構雙方期待與想法者優先錄取。

 實習時間:

1. 暑期實習:連續6至8週,每日9:00-18:00(午休1小時),總時數不得低於240小時。

2. 其中實習:連續14至18週,每週至少出席1.5個工作天,總時數不得低於160小時。

3. 本會服務至晚上,學分班學生可另外討論實習時間。

實習內容:

(一)瞭解本會服務信念、歷史發展、組織功能、運作流程。

(二) 個案工作:對於服務對象蒐集、分析、評估並擬定處遇目標計畫。

(三) 團體工作:設計或參與執行機構設計之團體工作計畫。

(四) 活動規劃:參與本會年度活動或自行設計活動企劃向本會申請執行。

(五)依實習生實習期待討論而訂之。

註:實習內容會以本會現階段服務項目、執行方案為主

 

  • 實習方式、實習作業及實習評估:
  1. 本會將與實習生討論後再訂定實習內容與作業。
  2. 本會將與實習生定期個督、團導進行評估。

 

  •  實習生應遵守事項:

(一)專業倫理與個案隱私。

(二)遵守本會之業務運作、行政管理等相關規定。

 

  • 本會聯繫方式:
  • 負責窗口:賀培俞社工 (02)2506-5001 # 活動組
  • 實習/資料寄送地址:台北中山區松江路125號4樓
  • 電子信箱:weichuan125@gmail.com